關於印發《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(2011年)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🕺🏻、直轄市學位委員會🧑🧒🧒、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🚵🏻♀️,有關意昂3(單位)教育(人事)司(局)🤨,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,中共中央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👨🏿⚖️,各學位授予單位𓀘: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的有關決議,為適應我國經濟🐃🙎、社會👨🏻🦰、科技和高等教育的發展🤷🏼♀️⚁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啟動了學科目錄修訂工作𓀍,對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的機製進行了改革。新修訂後的《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(2011年)》(以下簡稱新目錄)已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批準,現印發給你們。 新目錄的印發,是貫徹落實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—2020年)》💱,建立動態調整機製🪔,優化學科結構的一項重要舉措⛱,對推動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改革,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辦學自主權,加快創新人才培養,提高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,使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適應經濟、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。新目錄適用於碩士、博士的學位授予🌮、招生和培養,並用於學科建設和教育統計分類等工作。學士學位按新目錄的學科門類授予👩👧👧。請各有關意昂3和單位根據新目錄👨🏼🔧,加強學科建設,做好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工作,切實把工作重點放在提高質量上來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🥿、已有博士、碩士學位授權點應按新目錄進行對應調整👨🏽🍳🆓,具體辦法另行通知。 二🌠、自印發之日起👍,學位授權審核及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工作按照新目錄進行🪣。 三、研究生招生工作2012年起按新目錄進行。研究生的培養和學位授予工作等應盡快轉入按新目錄進行✶。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○一一年三月八日 |